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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港口特殊规定

更新时间:2015-10-20 19:13:15点击次数:12654次字号:T|T
荷兰:1、鹿特丹港自1996年1月1日开始采用“绿奖”制度,对5万载重吨以上的原油轮,按其设备、航运等方面的情况评出等级,若取得高等级,在进港运费方面给予折扣。2、鹿特丹港务局对安全且无害于生态环境 的船舶,在停泊该港时减收港口费。  日本:日本港务局对进口烟花规定:1、去第二卸货港的烟花船舱,在第一卸货港不准开舱,即使其中有第一卸货港的货物也不例外,2、每票提单烟花的重量不得超过毛重80吨。  ...
尼日利亚:为防止不法商人套汇,尼日利亚中央管理部规定,所有进口货物发出前需经 瑞士通用公证行分支代理机构检验合格,取得“CLEAN REPORT OF FINDINGS”,收货 人方可清关提货。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港务局规定木箱包装货物进口时,其木材需经熏蒸处理,并将熏蒸 证书寄收货人。如无木材熏蒸证书,木箱将被拆除烧毁,更换包装费用均由发货人负担。 

新西兰:新西兰港务局规定集装箱的木质结构及箱内的木质包装物和垫箱木料等必须经 过检疫处理后方可入境。 

斐济:斐济海关规定弹簧刀和旧衣服禁止进口。 
海航物流 (编辑:海航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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